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如何使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是指规定的一种确认和计算低值易耗品相关损耗或超额摊销的方法。那么,什么是低值易耗品呢?低值易耗品一般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下、使用寿命在1年以下的易耗品或低值物资。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时,不计机具、工具、家具设备、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等资产,只计入在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长期资产,这就意味着低值易耗品通常不计入固定资产范畴。如果使用普通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方法,将不利于企业进行成本分析。因此,对于低值易耗品,需要采用摊销方法来进行成本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常用以下三种:

1.直接确认为费用法——核算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速度快,简捷度高,但实际计算比较麻烦,会影响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不利于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财务情况的把握;

2.均摊法——将购入的低值易耗品“平均分摊”的方式确定每个领域或每个使用单位的耗用量和费用,因此计算比较简单,但容易造成没有实际发生的固定费用和可变费用混杂在一起;

3.科学精细管理法——采用物理计数、工程计量、知识管理等办法,按照低值易耗品使用的实际情况和震荡规律用科学的办法进行核算和管理,但需要严格的成本核算流程支撑和良好的使用和管理过程支撑,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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